各乡镇人民政府,各园区管委会,县各有关单位:
《灌南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》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落实。
灌南县人民政府
2017年1月13日
抄送:县委办公室,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,县政协办公室。
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3日印发
| 索引号: | 014309260/2017-00002 | 信息分类: | 政府文件, 农业、林业、水利,农业、畜牧业、渔业,通知 |
| 发布机构: | 灌南县人民政府 | 发文日期: | 2017-01-20 |
| 文号: | 灌政发〔2017〕2号 | 关键字: | |
| 内容概述: | 各乡镇人民政府,各园区管委会,县各有关单位:《灌南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》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落实。 附件:《灌南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》 灌南县人民政府2017年1月13日 灌南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 灌南县人民政府… | ||
| 时效: | 废止 | ||
各乡镇人民政府,各园区管委会,县各有关单位:
《灌南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》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落实。
灌南县人民政府
2017年1月13日
抄送:县委办公室,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,县政协办公室。
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3日印发